煤炭贸易行业怎么样做税务优化?

来源: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4-03-04 08:37:40 点击:1次

  碳达峰、碳中和对煤炭企业而言,绝非只是艰巨的挑战,更是难得的历史机遇,我国的经济发展决不可能离开煤炭,起码在2060年前的近40年内,煤炭仍需要发挥基础能源的作用。

  今年上半年来看,煤炭企业经济发展形势总体向好,行业营收和利润都呈较高的增长趋势。多个方面数据显示,上半年4284家规模以上煤炭企业营业收入12159.5亿元,总利润(补贴后)2068.8亿元。

  煤炭行业属于我国能源支柱性行业,对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产生了巨大的推进作用。它属于再生资源类,周期较长,开采过程比较久,从煤矿开采到售出这一过程会经历诸多工序,国家也有相关规定定量开采,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而作为将煤炭运输、销售到全国各地的煤炭贸易企业会存在一个普遍现象,有的煤炭是没有相应的进项票的,这就会让企业很为难,毕竟没有相应的票据就会导致这批煤炭的增值税全部都由煤炭贸易企业承担,这样就会让煤炭贸易企业的增值税压力相当大。

  煤炭行业的公司能够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进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或者业务分流的形式进行业务结构调整,再结合地方性的税收政策,降低企业整体税负.

  很多地方有总部经济招商,吸引企业到当地纳税,来拉动当地的经济,很多地方有针对对煤炭等大宗贸易行业的税收政策,煤炭行业的公司能够分公司、子公司或者新公司的形式,分流一部分业务到当地进行纳税,就能享受当地的财政奖励扶持政策,达到税务优化的目的。

  只要分公司或新公司正常的经营开票,正常的业务往来,缴纳税收后按照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的30%-80%奖励,企业所得税的奖励扶持比例同样是30%-80%;增值税地方留存一般为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一般为40%。

  就比如说我们年缴纳增值税为1000万,所得税为2000万,我们正常缴纳3000万后也就什么都没有了,我们享受政策后缴纳增值税可以奖励企业400万,所得税可以奖励640万,大幅度降低企业税赋。税收奖励政策都是当月缴纳,次月奖励就可到账的。所以只要我们合理地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就能合法合规地为企业减轻税负压力 ,实现利润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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