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媒体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8 12:10:59 点击:1次

  各县(市、区)发改委,赣州、龙南、瑞金经开区赣州综保区、赣州高新区、蓉江新区经发局,各有关能源企业:

  按照《赣州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赣市安[2019]9号)部署,结合我市能源行业特点,现将2019年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按照《赣州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赣市安[2019]9号)部署,结合我市能源行业特点,现就开展2019年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主题,以《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建议》和新修订的《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为主线,以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聚集监管执法、事故预防、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基层基础和安全知识等内容,广泛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6月份启动,12月份结束。请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及时跟进,结合自己实际下发活动通知,制定方案,广泛动员部署,让全社会共同参加“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1.启动仪式。市发改委将积极努力配合参与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启动各项活动,请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能源企业结合各自实际和自身特点,组织并且开展或参与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2.主题宣讲活动。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能源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重点宣传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国家和省里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等法律和法规以及《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建议》等文件精神,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3.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能源企业结合实际,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宣传展板、条幅、发放宣传品、播放宣传片、知识竞赛、安全场馆体验等多种方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活动,向全社会倡导安全发展理念。可以充分的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策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与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4.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能源企业要梳理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总结事故教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以事故教训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举办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答题。要积极利用企业现有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

  5.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能源企业按照应急演练计划做好所属领域的应急演练安排。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积极派员参与指导、协调应急演练行动,并对应急演练情况做评估。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能源企业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基层单元,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开展巡回宣传,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7.“选树”活动。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能源企业应积极邀请主流媒体对本单位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扩大宣传报道效果,发挥典型榜样作用,开展安全生产评先评优活动。

  8.开展构建安全风险分组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活动。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明查暗访活动,通过明查暗访,督促指导地方落实落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规范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能力,加强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安全风险与事故隐患台账,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构建点、线、面有机结合、动态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整体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1.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行动。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能源企业要紧盯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专项执法检查总发现的问题,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曝光整改问题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的地区和企业。

  2.开展能源行业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能源企业要开展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专题行活动,加大精准宣传力度,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

  3.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邀请主流媒体对本单位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扩大宣传报道效果。

  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能源企业要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为契机,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对活动开展情况做督促指导,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情况做督促检查,帮企业排查隐患整改问题,保障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的完成。

  (一)组织保障。成立市发改委“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协调、组织此次活动,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卢述银同志为组长,市项目办主任张玉廷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产业科和新能源和油气科,一起负责此次活动的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张玉廷同志兼任。活动开展期间,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做抽查。

  (二)确保实效。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能源企业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广泛发动各方热情参加,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营造氛围。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能源企业要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每周二前报送),并于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活动期间的视频和图片资料报送我委,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活动信息后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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