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前提下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来源:智慧医疗    发布时间:2023-10-22 15:52:09

  (记者 刘志国)10月1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国际能源安全研究中心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世界能源蓝皮书:世界能源发展报告(2023)》。

  报告认为,我国现已进入能源战略转型的关键期,经济效益、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是驱动能源多元化发展的三大基石,能源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是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全力发展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是推动能源高水平发展的必由之路。但能源改革需最大限度地考虑国情,我国是煤炭消费和生产大国,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在中国整体能源结构中的比例仍然很低,而且都会存在供能稳定性较差、生产所带来的成本相比来说较高以及关键技术仍需攻坚等问题,短期内难以满足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要求。因此,当前应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所处发展阶段,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运用系统思维,稳妥处理近中期与中远期、存量脱碳与增量引导、战略方向与现实基础的辩证联系。

  一是加强煤炭清洁高效低碳利用,切实发挥煤炭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能源发展主动权。加强能源领域战略性前沿技术、重大应用研发技术,开展以清洁低碳、安全高效为核心的煤炭清洁高效与低碳利用技术创新,将目前依靠需求拉动的“被动式”创新逐步转向由技术积累/需求拉动双重推动、主/被动相结合的创新模式。

  二是提升煤炭行业的集约化、高效化、智能化发展水平,科学保护煤炭资源,严格限制散煤利用,全方面提升煤炭加工利用的集中度和清洁性。建立煤电、煤化工发展的准入及退出机制,淘汰落后产能,驱动煤电的集约化、高参数、大容量、清洁化、智能化发展;有序发展煤基新材料、碳材料,引导现代煤化工的高端化、清洁化、低碳化发展,实现煤炭由单一的燃料属性向燃料/原料并举转变。开展大规模碳捕集与封存(CCS)关键研发技术和工程示范建设,发布综合配套政策,推进CCS/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的碳减排量核实研究并纳入碳市场认证交易。

  我国能源系统中的消费持续增长、高碳品类占比高、碳排放规模大、低碳转型难度大等问题是客观存在的。能源系统实现碳中和任务艰巨,应革新能源技术、创新能源业态,在加快低碳转型的过程中寻找发展机遇,推动能源更好、更快、更绿色发展。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耦合互补的能源系统是未来经济可行的能源发展模式。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的逐步扩大,电力系统的边际成本将显著增加,保障电力系统调峰、调频需求的辅助成本占比也将大幅度提高,近零碳排放的化石能源利用(配以CCUS技术等)将成为平衡和兜底组合的重要形式。

  可再生能源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并成为能源供应增量的主体已是共识。然而,传统能源的逐步退出需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能源降碳与能源安全不可偏废。在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技术不停地改进革新、逐步替代化石能源的过程中,应充分考量技术与经济的平衡,全面反映能源系统的经济性。若过早对尚未成熟的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开发利用技术进行产业化,将降低投资利用效率,不利于能源发展全局。

  同时,也需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科学合理制定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科学统筹并有序推进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行业发展。协调发展新能源产业链所有的环节,应对大规模新能源接入可能带来的电力安全与稳定性挑战;培育“风光水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构建电源侧储能、电网储能、需求侧响应协调发展机制,开展跨季节热储能技术与工程示范。同时完善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补贴退坡制度设计,提升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补贴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消除市场对国补退坡的担忧,以及可能引致的产能过剩和价格战。

  在“双碳”目标的具体指引下和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过程中,未来我国电力系统中风光等新能源装机的占比将逐步的提升,并且会逐渐挑起电力供应的“大梁”。

  从市场规模看,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未来装机潜力巨大。第一,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的676个市、县申报了整县光伏试点,以每县20万千瓦新增装机计算,新增量将达到13500万千瓦。第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在推进100吉瓦的大型光伏、风电基地建设,将成为集中式光伏及风电装机规模逐步扩大的重要驱动力。第三,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从政策看,2021年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白准确地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预计2025年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

  从应用看,储能装置可实现在时间维度上“搬运”电能,宛如一个超大号的“充电宝”,在风光等新能源大发时或者用电低谷时及时充电,在风光等新能源出力小或者用电高峰时快速放电,能有效平衡发电和用电“时间差”,还能配合常规火电等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频。

  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局,党的二十大报告突出了能源安全的重要性,保障能源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是近中期能源转型的首要前提。结合当前国内外形势及近中期演变,我国能源需要“靠得住、用得起、能做主”,应系统谋划能源供应的充足性、可靠性、价格可承受性、稳定性;尤其是大规模、高比例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接入电力系统后,更要考虑各类不确定性事件的潜在影响,发挥煤炭等化石能源在保障能源安全底线方面的关键作用。充分论证化石能源的减量及退出,避免过程冒进,确保能源系统以安全可靠、经济可行的方式满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需求;有关成本分摊安排需有可操作性,以支撑“双碳”战略目标的稳健实现。

  (参见《世界能源蓝皮书:世界能源发展报告(2023)》p24-2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