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来源:智慧医疗    发布时间:2024-03-08 12:13:22

  2022年4月15日,是第7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树牢整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果,为迎候党的二十大成功举行营建良好氛围”。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公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则: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依据《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则,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公民福祉、经济社会可继续发展和国家其他严重利益相对处于没有风险和不受表里要挟的情况,以及保证继续安全情况的才能。

  为了表现整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公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疆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明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范畴对国家安全使命进行了清晰。

  (2)及时陈述损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照实供给所知悉的触及损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据;

  任何个人和安排不得有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损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许安排供给任何赞助或许帮忙。

  第五十一条中华公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在和权力的时分,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团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在和权力。

  第五十三条中华公民共和国公民一定要恪守宪法和法令,保存国家秘密,维护公共财产,恪守劳动纪律,恪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中华公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责任,不得有损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1)公民和安排支撑、帮忙国家安全作业的行为受法令维护。因支撑、帮忙国家安全作业,自己或许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对风险的,能够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恳求予以维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分依法采纳维护措施。

  (2)公民和安排因支撑、帮忙国家安全作业导致财产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则给予补偿;形成人身损伤或许逝世的,依照国家相关规则给予抚恤优待。

  (3)公民和安排对国家安全作业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主张的权力,对国家机关及其作业人员在国家安全作业中的违法渎职行为有提出申述、指控和检举的权力。

  答: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宣布布告,“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安排告发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建立的,以便利公民和安排向国家安全机关告发特务行为或线

  (1)一些可疑人员未经同意到内部作查询,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收集。发现这样的一种情况不能随意供给,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陈述。(2)警觉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鼓动、诽谤。

  (4)一些有境外布景的安排和个人,使用一些大众不满情绪,鼓动与政府对立。遇到这一些情况,应立即陈述。

  (2)发现有人生意归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材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陈述保密作业部分或许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